「高雄市市區汽車客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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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地區 中華民國高雄市
管理機關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付費方式 分段計費、里程計費
營運業者 港都客運、高雄客運、東南客運、南台灣客運、義大客運、統聯客運、漢程客運。

高雄市市區汽車客運,係指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作為主管機關,高雄市市區汽車客運審議會審議,以高雄市轄區作為營運範圍,按一定路線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的汽車客運服務,由港都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東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南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義大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漢程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共七家汽車客運業者營運。

高雄市市區汽車客運路線則由以下三類路線組成:

  • 縣市合併改制前,既已存在的高雄市市區汽車客運路線和高雄縣市區汽車客運路線。
  • 縣市合併改制後,依公路法移撥為高雄市市區公車路線的原公路汽車客運路線。
  • 縣市合併改制後,新闢或整併的市區汽車客運路線。


歷史

高雄市市區公車的歷史最早可追溯到昭和12年(西元1937年)日籍人士伊木十郎獨資成立的「共榮自動車株式會社」。昭和十七年(西元1942年),高雄州市役所將共榮自動車株式會社收歸公營,並成立「交通科」專營公共車船業務。

民國34年(西元1945年),高雄市政府成立「交通課」,接收高雄州市役所交通科所管業務,並在市政府廳舍內辦公。民國三十五年(西元1946年),高雄市政府交通課接收「高雄州自動車工作株式會社」及「自動車講習所」房屋(位於現今高雄市五福三路六十七號處)。交通課亦撤銷,另成立「高雄市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並改在高雄市五福三路六十七號處辦公。

民國41年(西元1952年),奉臺灣省政府核定,高雄市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首次擴大編制,改名為「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仍隸屬於高雄市政府,首長職稱由「主任」改稱為「處長」,並由朱若愚主任升為首任處長,原分股辦事單位改為課、室,人事解凍,銓敘為簡、薦、委派制公務員。

民國64年(西元1975年),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位於五福三路之辦公處所、車船修理廠房及材料庫等房舍,因係接收日治時代之木造築,已不堪修繕,乃予標售;另在建軍路2號購地,新建辦公大廈、車船修理廠及材料大樓,同年9月14日動土奠基。民國65年(西元1976年)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建軍路新址落成啟用,由五福三路舊址遷入建軍路新址辦公。

民國64年(西元1975年),高雄客運開辦高雄縣鳳山市的市區公共汽車路線。

民國68年(西元1979年),高雄市升格改制為直轄市,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改隸高雄市政府建設局,改課、室為科、室。

民國78年(西元1989年)起,高雄市政府及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將老舊但仍堪用之公車、消防車,計有200多部贈予高雄的姊妹市菲律賓宿霧市。

民國79年(西元1990年)9月1日,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與高雄客運聯營公車60路、88路。1991年3月1日,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與高雄客運聯營公車24路。

民國83年(西元1992年),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將位於高雄市新興區七賢國小旁的忠孝站裁撤,並改建為11號公園。

民國86年(西元1997年),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實施棋盤式公車路線,所有路線重新配置。

民國93年(西元2004年)7月26日,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將公共、觀光渡輪業務交由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並更名為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專注於公車業務。

民國94年(西元2005年)9月,高雄市市區公車引入Taiwan Money電子票證系統,進行試營運,並於民國96年(西元2007年)6月正式營運,同年12月,引入一卡通電子票證系統。

民國94年(西元2005年)11月起,由於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虧損嚴重且運力不足,開始縮減經營規模,先後委託高雄客運東南客運代駛部分營運路線。2007年12月1日,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將部分營運路線的經營權釋出,東南客運成為獲得高雄市市區公車路線的經營權的首家民營業者。2008年間,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繼續釋出部分營運路線的經營權,由南台灣客運取得。

民國97年(西元2008年)3月8日,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配合高雄捷運紅線開始營運,開通20條紅線捷運接駁路線,由東南客運南臺灣客運營運。民國97年(西元2008年)9月12日,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配合高雄捷運橘線開始營運,開通5條橘線捷運接駁路線,由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營運。民國98年(西元2009年)11月21日,高雄縣政府開通3條「J寶」捷運接駁公車路線,由高雄客運營運。

民國99年(西元2010年)12月25日,原高雄市與原高雄縣轄區合併改制為新直轄市「高雄市」,原高雄市市區公車與原高雄縣市區公車(鳳山市公車、「J寶」捷運接駁公車)也進行整併,高雄客運因此成為高雄市市區公車路線的營運業者,且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依公路法應將路線比例在合併後「高雄市」境內超過50%者的公路汽車客運路線移撥給高雄市政府監理,轉為高雄市市區公車路線,民國101年(西元2012年)5月9日義大客運6條原公路客運路線移撥為高雄市市區公車路線,民國102年(西元2013年)9月21日高雄客運37條原公路客運路線移撥為高雄市市區公車路線。

民國103年(西元2014年)1月,為了降低營運成本及增加營運彈性,高雄市政府裁撤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並以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原有車輛作為投資,與前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員工共同出資,成立民營公司港都客運承接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的部分營運路線,其他路線則由統聯客運、漢程客運、東南客運等其他民營客運業者接駛經營。同年7月公告高雄市段次計費之市區公車票價調整為全票18元、學生票(刷卡)15元、半票9元,但仍維持現行收費機制全票12元、學生票(刷卡)10元、半票6元。

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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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度站

  • 公車總站(交通局公車服務中心)
  • 港都客運
  • 統聯客運
  • 漢程客運
  • 已廢站
  • 左營北站(現左營北站停車場)
  • 忠孝站(現11號公園)
  • 鹽埕站(現鹽埕立體停車場)

票證資訊

  • 投幣(每段):全票12元、半票6元。
  • 電子票證:
    • 一卡通(每段): 普卡12元、學生卡10元、敬老/博愛/仁愛卡免費
    • 悠遊卡臺灣通E通卡(每段): 普卡/學生軍警卡12元、優待票6元。
  • 民國104年(西元2015年)3月1日起,使用一卡通
    • 段次收費路線雙向轉乘高雄捷運,公車票價打五折。
    • 搭乘高雄市公車段次收費路線,刷一卡通一日二段吃到飽優惠(當日第3次起免費)。
    • 民國104年(西元2015年)12月31日止,公路客運、就醫公車、國道快捷公車折12元、最高收費60元。
    • 一卡通社福卡(高雄市敬老、博愛及仁愛卡)可免費搭乘高雄市公車段次計費路線。

票務事項

  • 環狀168東/西幹線為兩段收費,分段點為夢時代
  • 中華幹線(205)為兩段收費(2015年10月1日起),分段點為高雄車站,去程緩衝區至中華路口,回程緩衝區至九如三路口。
  • 紅70為兩段收費(2013年2月15日起),分段點為復安國小,去程緩衝區至阿蓮,回程緩衝區至嘉興國小。
  • 紅71A為兩段收費(2013年2月1日起),分段點為大湖車站,去程緩衝區至太爺,回程緩衝區至路竹區公所。
  • 紅71B為兩段收費(2013年2月1日起),分段點為大湖車站,去程緩衝區至情人碼頭,回程緩衝區至路竹區公所。
  • 301為兩段收費(時間待查),分段點為台鐵新左營站,去程緩衝區至祥和山莊,回程緩衝區至左營市場。

已停售票證

  • Taiwan Money卡(已停用)
  • 冷氣車票(10格):120元(自2008年5月1日起停售,原持有及購有之紙卡票證,仍可繼續使用)
  • 冷氣車票(20格):216元(自2008年10月1日起停售,原持有及購有之紙卡票證,仍可繼續使用)
  • 冷氣車票(30格):324元(自2008年10月1日起停售,原持有及購有之紙卡票證,仍可繼續使用)
  • 敬老月票(限設籍高雄市滿65歲市民免費申請,自2008年10月1日起改高雄捷運之一卡通「敬老卡」電子票證。)
  • 仁愛月票(限設籍高雄市低收入戶學生市民免費申請,自2008年10月1日起改高雄捷運之一卡通「仁愛卡」電子票證。)
  • 博愛月票(限領有身障手冊之市民免費申請,自2008年10月1日起改高雄捷運之一卡通「博愛卡」電子票證。)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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