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市區汽車客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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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市區汽車客運是指由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作為主管機關的市區汽車客運服務,由臺北市公車聯營管理中心統一設置站牌與候車設施、建立路線編碼系統、以及設計共通的票務和收費制度,供參與新北市市區汽車客運的各汽車客運業者使用。

由於以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作為主管機關的臺北市聯營公車亦由臺北市公車聯營管理中心建立路線編碼系統,並與新北市公車整合,故民間常以臺北聯營公車兼指兩者。

概況

新北市市區公車由以下15家民營汽車客運業者經營

  • 臺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首都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指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新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基隆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大都會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中興大業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 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 欣欣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大南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新店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淡水-{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會針對新北市公車業者進行一年二次的營運服務評鑑。

歷史

新北市市區公車的前身「臺北縣轄市區公車」,最早始於1973年臺北縣政府核准的「板橋市公車」路線和「三重市公車」路線[1]。1979年中和、永和、1980年新莊、新店相繼改制為縣轄市後,臺北縣政府核准這四個縣轄市的市區公車路線申請案依據相關資料[2]得知,1987年當時的臺北縣轄市區公車主要分為三重、新莊、板橋、中永和及新店等五大區塊,並依序劃分交付首都客運、首都客運新莊分公司、臺北客運福和客運新店客運經營;而當時的路線編號為獨立系統,沒有與臺北市聯營公車進行整合,當時的市區公車並無跨行政區行駛導致經營困難;故選定51、57、66、99等四條路線跨區營運並調整為兩家業者聯營,營運狀況大幅改善,路線編號亦為獨立系統。

2000年4日,臺北縣政府交通局臺北市政府協商,取得臺北縣境內里程佔多數的公車新設路線的監督管理權。[3][4]於此之後新闢的臺北縣轄市區公車才開始與臺北市聯營公車整合路線編號。但之前已經存在的路線編號不受影響,形成同一路線編碼體系有兩各有相同編號的不同路線的情況;例如服務板橋、永和地區的新北市區公車51路線曾與服務汐止、內湖地區的臺北市聯營公車51路線號碼重複,直至2014年臺北市聯營公車51路改隸新北市市區公車並改號896路才獲得解決。

2010年12年25日,臺北縣改制為直轄市新北市,臺北縣轄市區公車亦隨之變為新北市市區公車,而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也將路線比例於新北市轄域內超過50%的公路汽車客運路線移交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監理。

新北市新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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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5日起,新北市政府為擴大升格後免費社區巴士服務對象及路線,決定整合各區路線統一定名為「新北市新巴士」。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規劃數項營運策略,包括將路線範圍由單區延至跨區、服務區域擴及29區、規劃洽公路線、環狀線先導公車於特定區間或時段免費搭乘、規劃企業識別標幟及納入市區公車管理機制等。

全市169條路線,各路線以「F」開頭,其指的是「Free」免費,而後3個數字當中的第1個數字,以新北市9個選舉區作區隔,唯為了避4,第4、5選區的代碼都是5,後兩碼則是公車路線序號。2013年起,比照一般公車,納入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管理。

列表

相關條目

註腳

  1. 板橋訊,板橋三重民營公車 兩家公司申請行駛 縣府對營運計劃大體同意正呈核中 ,《聯合報》1973年6月15日7版。
  2. 《臺北縣各公車、客運班車路線圖手冊》,民國76年10月,臺北縣政府印製。
  3. 許俊傑,縣府爭回聯營公車管理權 ,《聯合報》2000年4月30日。
  4. 周維新,市縣公車事權分立 明年實施,《聯合報》2000年04月16日18版。

外部連結

管理單位

汽車客運業者